不好意思,外包装上有标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标识的相关规定,食品有内外包装的,内外标签标注的内容必须一致,包括名称、产地、生产厂家等信息,只是由于标签位置的限制,内外标签的大小和排版可以做相应的调整,但是必须标注的信息是必不可少的。
1。包装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真药的包装可以模仿,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但假药总是有痕迹的,比如包装粗糙、色调不佳、配色不佳、字迹模糊、文字描述错别字等。,并仔细识别可见的瑕疵。第二,有些药物的气味有特殊的气味。如果气味发生变化,有异味或气味消失,就要警惕是否是假货。第三,正品药物外观均匀,不易破碎。伪劣药品颗粒大小不一,易褪色,易粉碎,粉碎后有淀粉样感觉。
此外,假冒伪劣药品往往在标注出厂日期后不久或在标注的有效期内变色、粘连、松动、碎裂、沉淀、霉变、腐败等。正规注射剂药品封口平整,印刷清晰,无沉淀和浑浊。假药往往印章粗糙,有毛刺,印刷模糊。药片可以通过是否有裂纹、粘边、变形、颜色是否鲜艳、大小是否规则来判断。颗粒用于识别它们是否结块或粘稠。4.在批准的期限内合法生产的正规产品,应有明确的生产日期、使用期限以及在使用期限内对某些药物如沉淀、变色等的处理。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适用于包装和盛装食品或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制品和塑料复合制品;在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容器、用具、餐具等产品。按照产品的形态分为四类:包装、容器、工具、其他。其中,包装类包括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和编织袋;容器包括桶、瓶、罐、杯和瓶坯;工具包括筷子、刀、叉、勺、夹子、抹布(厨房用)、盒、碗、盘、碟、杯等餐具;其他类包括其他食品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不能归入上述三类的产品。
第一批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包括3大类39种产品(详见表1),产品目录将在新增品种时另行公布。根据生产工艺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划分为一个产品单元的原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划分为六个产品单元:包装类包括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四个产品单元。容器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容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有内外包装的,内外标签标注的内容必须一致,包括名称、产地、生产厂家等信息。由于标签位置的限制,内外标签的大小和排版可以相应调整,但要标注的信息是必不可少的。
不应该,但是可以责令改正。不能直接处罚。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缺陷,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不会误导消费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罚款。即食品标签说明书中符合法定情形的缺陷,只能责令改正,而不能直接处罚。条件是:不会影响食品安全,不会误导消费者。
5、食品包装上的标签内容有哪些标签应当注明以下事项:(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2)配料或成分清单;(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4)保质期;(5)产品标准代码;(6)储存条件;(七)国家标准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名;(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应当标注的事项。专为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设计的主辅食品的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